德州新聞網訊
8月29日,記者從市法制辦獲悉,近日《德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已在“中國德州”政府門戶網站和市政府法制辦網站公開征求意見,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我市擬于近期就《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有關問題舉行立法聽證會,現面向全市范圍內遴選市民代表5名。
市民可以自行報名參加,有關基層組織也可以推薦市民代表參加立法聽證會,市法制辦根據報名人員情況確定代表人選。(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潘曉泉)
報名條件
1.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權人或者承租人;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態度,能夠真實地反映意見;
4.能夠按時全程參加會議,遵守聽證會紀律;
5.同意公開姓名和工作單位。
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到“中國德州”政府門戶網站如實、全面填寫《立法聽證會市民代表報名表》,于2018年9月4日17:00前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或者信件的方式發送至市法制辦立法科,不接受電話報名。市法制辦傳真:2687409,電子郵箱:dzfzblfk@163.com。
《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共六章五十八條,分總則、征收決定、補償、征收評估、法律責任、附則六章,明確了關于房屋征收補償工作機制、關于房屋征收補償程序、關于房屋征收補償、關于房屋征收評估等。
其中,房屋征收補償方面明確補償方式。根據考察調研情況,本辦法在省條例規定房屋征收可以采取貨幣補償、產權調換補償方式的基礎上,增加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同時明確征收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只給予貨幣補償。明確最低住房面積補償標準。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只有1套住宅房屋,且該房屋建筑面積低于46平方米的,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按照建筑面積46平方米進行貨幣補償;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征收部門應提供不低于建筑面積46平方米的安置房。超出建筑面積46平方米以外部分且超過被征收房屋補償價值的,按補償協議約定結算差價。
辦法并設定有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最低補償標準,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90%。被征收的住宅房屋用作營業用房,按照實際營業面積在住宅房屋價值補償標準基礎上提高5%—10%。
辦法對被征收人的義務教育入學、減免稅費、戶口遷移、社會救助等問題進行了規定,被征收人遷出原地后的義務教育入學,征收之時可一次性選擇繼續在原房屋戶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辦法入學,或者在產權調換房屋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劃片招生的就近學校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