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張志寧 通訊員 李莉王瑞雪)8月15日,網上追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駕車經過河北省唐山市高速聯合檢查站時,被當地警方抓獲。至此,德州運河經濟開發區一軟暴力討債團伙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
今年1月15日,家住運河經濟開發區的出租車司機張某某向德州市公安局實名舉報王某某“黑惡勢力恐嚇勒索并監視居住敲詐”等行為,稱對其生活、工作造成嚴重影響。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并作出批示,將該線索移交運河經濟開發區分局,分局調查后于2018年1月23日立案偵查。經調查,10年前,張某某為表哥武某某擔保,從運河經濟開發區一擔保公司借款10萬元,后武某某失去聯系。因超過追訴時效,去年9月起,擔保公司負責人董某某委托王某某向擔保人張某某進行催賬。
自去年12月起至今年1月,王某某多次指使、帶領宋某某等人向張某某討債,對其進行盯纏,并使用輪流盯靠、追堵出租車、在車內安裝定位追蹤器、別車迫使其停運、制造車輛刮擦事故等非法手段,向張某某進行討債,迫使其多次撥打110報警。目前,有證據證實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共向張某某討債10次。因為無明顯暴力行為,接到報案后,辦案民警對他們進行了現場調解處理。
經調查,王某某在2015年8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門行政拘留;2015年12月因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夏津縣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不知悔改的他,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間為達到抽成目的,多次指使、帶領宋某某等其他8人替董某某等人要債,共非法獲利20余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為謀取不法利益,有組織地采用滋擾、糾纏、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手段,侵犯被害人張某某等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擾亂其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使其產生心理恐懼,屬于“威脅”行為,經公安部門批評制止后仍繼續實施,情節惡劣,構成了尋釁滋事罪。 1月26日,運河經濟開發區分局對王某某等8人進行抓捕。李某某聞風潛逃,經上網追逃,于8月15日將其抓捕歸案。目前,9人團伙已有3人被批捕,5人被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該團伙是全市打掉的首個軟暴力討債尋釁滋事犯罪團伙,案件的偵破嚴厲打擊震懾了社會上非法討債公司的囂張氣焰,取得明顯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運河經濟開發區分局掃黑除惡專業隊負責人楊彬表示,他們將進一步精心組織,全面發力、強勢推進,為3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好開局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