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崔秋芬趙琳)“110嗎,我殺人了,你們來抓我吧。 ”9月7日晚11時左右,寧津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一男子電話,稱自己殺了人。接警后,民警立即趕赴男子所說的出事地大曹鎮轄區某駕校,并撥打報警人電話,但其電話始終無人接聽。在駕校一間板房內,民警發現一名醉酒男子,通過其隨身攜帶的身份證,民警確定該男子正是報警人梁某。隨后,民警將梁某叫醒對其進行詢問,但尚有醉意的梁某一口否認報警,民警隨后將其帶回大曹派出所,并將其約束至酒醒。
9月8日一早,民警再次對梁某進行詢問。經詢問,梁某系河北省石家莊人,在駕校擔任門衛工作。梁某表示,9月7日晚,自己喝了點酒,隨后用手機撥打報警電話謊稱殺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規定,梁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