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對受到錯告誣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現將6起經核查不實的信訪舉報問題通報如下:
一、關于澄清反映德州市供銷社副主任馬鋒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2017年11月,有匿名舉報反映馬鋒偽造請假條、擅自離崗到西藏游玩。經查,2017年8月,馬鋒利用年休假機會自駕到西藏旅游。休假結束后,因脊椎病復發,請病假1天就醫。馬鋒年休假和病假均按規定履行請銷假手續,不存在偽造請假條、擅自離崗到西藏游玩問題。經市紀委核查,舉報問題不實,予以澄清。
二、關于澄清反映德城區新華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李國星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2018年3月,李國星被實名舉報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案件的立案偵查,指使轄區派出所關押舉報人等問題。經查,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違規建設樓房被政府依法拆除后,該公司將收取的購房款轉移至其他公司,沒有退還購房戶的購房款,轄區派出所以涉嫌合同詐騙罪依法立案偵查并對該公司法人代表采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經德城區紀委核查,舉報問題不實,予以澄清。
三、關于澄清反映夏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2018年8月,夏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被實名舉報包庇商家、瀆職和行政不作為。經查,2018年7月7日,夏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王某某投訴,反映夏津縣某超市銷售的桶裝餅干有涉嫌貼標簽篡改生產日期的情況。夏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按分辦程序交由夏津縣北城食藥所調查。夏津縣北城食藥所工作人員于7月12日按照執法程序對該超市銷售的涉嫌問題餅干進行當場檢驗,對銷售商、供貨商、生產商等資質進行了調查取證,認定該超市銷售的餅干外包裝加貼的不干膠貼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未發現篡改生產日期問題。7月19日,夏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調查結果及相關證據材料及時反饋給投訴人,不存在工作人員不作為問題。經夏津縣紀委核查,舉報問題不實,予以澄清。
四、關于澄清反映樂陵市廣播電視臺大活動中心副主任侯憲軍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2018年3月,有匿名舉報反映侯憲軍違規在樂陵市龍山學校兼職取酬。經查,2017年至2018年,侯憲軍在樂陵市廣播電視臺正常考勤、在崗工作,也未發現其在樂陵市龍山學校領取報酬。經樂陵市紀委核查,舉報問題不實,予以澄清。
五、關于澄清反映寧津縣寧城街道辦事處主任劉漢章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2018年4月,趙某某實名舉報劉漢章受賄。經查,趙某某在寧城街道仁義生村棚戶區改造拆遷過程中,為獲取房屋拆遷不正當利益,先后兩次向該街道分管拆遷工作的劉漢章送現金,均被劉漢章當面拒絕和退回。經寧津縣紀委核查,舉報問題不實,予以澄清。
六、關于澄清反映臨邑縣臨邑鎮后龐村村干部劉炳山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2018年1月,劉炳山被實名舉報將扶貧資金挪作他用。經查,上級撥付后龐村及其他4個省重點貧困村的扶貧款,均統一投入到扶貧項目建設,不存在被挪作他用的問題。舉報人因對扶貧工作不了解,對村干部產生誤解。經臨邑縣紀委核查,舉報問題不實,予以澄清。
以上澄清的6起所反映問題不實舉報,有的是捕風捉影、不了解實際情況的錯告,有的是在執紀執法崗位正常履職卻受到質疑;有的是舉報人為實現自身利益而誣告等等。這些不實舉報,背離了舉報監督的本質,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干擾了反腐敗斗爭的有序推進。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通報各類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讓廣大黨員干部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澄清不實舉報,讓受到錯告誣告的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
當前,德州正處于努力建設協同發展示范區的關鍵時期,需要大批擔當作為、敢闖敢試、埋頭苦干、無私忘我的擔當者、奮進者。干事創業總是有風險的,干部敢擔當難免會觸碰一些部門、單位和個人的利益。黨員干部要始終相信黨組織、依靠黨組織,只要是出于公心、依法依規干事就要理直氣壯地去干、去抓、去管,黨組織會做實干者、清白者的堅強后盾。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貫徹黨中央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精神要求,落實落細《德州市干部干事創業容錯免責辦法》,準確把握“三個區分開來”,把嚴管和厚愛、激勵和約束有機結合起來,既監督黨員干部依規依紀依法履職,又旗幟鮮明地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問題核查中尊法紀、重事實、講證據,對有問題的干部嚴肅處理,沒有問題的還以清白。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干部澄清保護機制,對受到“冤屈”的干部及時予以澄清,對誣告陷害、打擊報復行為加大查處力度,讓干部擔當不擔心、流汗不流淚。
來源:清風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