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縣人民調解員正在調解一起土地糾紛
□本報記者鄧靜本報通訊員侯勝利鄧美平
“要深入挖掘提升我們現有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培育打造新經驗新亮點,著力打造德州人民調解工作升級版,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德州開花結果。 ”10月22日,市司法局局長李福輝對記者說。
“楓橋經驗”起源于上世紀60年代的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其核心要義是“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周年。司法部、省司法廳都對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作出了安排部署。
我市始終高度重視學習推廣“楓橋經驗”,緊緊抓住做好群眾工作這條主線,推進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與時俱進、不斷創新。近年來,全市人民調解組織每年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8000件左右,調解成功率在98%以上,筑起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完善組織網絡,提升隊伍素質
“遇到解不開的‘疙瘩’,我們首先想到的就是村民調解小組。很多事,調解員說話能說到‘點子’上,讓他們調解,我們心服口服。”10月19日,夏津縣劉興裕村村民劉廷矩說。
基層是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陣地之一。目前,我市所有縣(市、區)均建立了以鄉鎮(街道)調委會為主導,村居(社區)調委會為基礎,村(居)民調解小組為補充的“三級調解網絡”,調解工作的觸角延伸到最基層。
鞏固三級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的同時,我市堅持提升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推進人民調解為基礎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建設,全力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目前,全市共建立各類人民調解組織4853個,其中鄉鎮(街道)調委會131個、村居(社區)調委會4562個、企事業單位調委會104個,各類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56個,涉及公、檢、法、交通、醫療、勞動爭議、保險等多部門、多領域,基本上形成了覆蓋全市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
人民調解員素質不斷提升。前不久,寧津縣信訪事項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畢向東被聘為全省人民調解專家。畢向東從事人民調解工作28年,探索推行了“四情”工作法,參與調處矛盾糾紛4760余件,調處率、調解成功率均在99%以上。在我市,像畢向東一樣有豐富經驗的一線調解專家還有很多。為提高人民調解員整體知識水平和業務技能,每年我市都會采取輪訓的方式,分批次對各級調委會主任及調解人員進行培訓。同時采取以會代訓、經驗交流等形式,加強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知識、思想道德和紀律作風教育。 2015年市司法局統一制作《人民調解員工作證》,通過考核,全市共有16507名人民調解員持證上崗,人民調解工作逐步規范。
強化行業專業調解,全力啃下“硬骨頭”
2014年3月,一份始自2006年的醫患糾紛擺上德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的辦公桌。這起糾紛由某縣中醫院申請調解,通過調查、分析、研判,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發現,醫方存在未向患者說明手術存在并發癥的責任。最終,醫方給予患者經濟賠償,長達8年的醫患糾紛得到妥善處理。
近年來,醫患糾紛成為全民關注的熱點和影響穩定的難點。 2012年,我市組建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5年多來,為群眾提供醫患咨詢1164次,受理醫患糾紛393件。這些醫患糾紛,件件都是“硬骨頭”,在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努力下,協議執行率100%,醫患滿意率100%。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先后榮獲“全省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稱號。醫療糾紛調解成為我市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一張亮麗名片。
按照“誰主管、誰組建、誰保障”的原則,我市出臺《關于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全力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建設。各縣市區涌現出不少好經驗、好做法,樂陵市道路交通事故聯動調解服務中心即是其中之一。 2012年6月,中心正式成立,樂陵市法院、交警、人民調解委員會、法律援助中心、保險公司、鑒定中心合署辦公,形成了“黨委領導、社會協同、六位一體、三調聯動”的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聯動調處新機制。所有涉及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部門均在同一中心辦公,當事人不必東奔西走,真正實現了“一站式”服務、“一條龍”服務,該中心也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
“我們將緊緊把握新時代矛盾糾紛的新特點,將人民調解向矛盾高發、適宜人民調解的醫患、交通事故、物業、消費等領域延伸,發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著重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問題,不斷提升人民調解工作的深度、廣度、社會影響力。 ”李福輝表示。
探索“訪調對接”新機制,共鑄維穩“壓艙石”
近年來,征地拆遷、土地承包、勞動爭議等諸多領域矛盾呈多發高發態勢,這些矛盾關聯性、敏感性強,給信訪維穩工作帶來壓力。針對這一新變化,我市積極探索“訪調對接”新機制,推動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訪問題,有效防控社會矛盾。
今年6月,寧津縣成功化解一起因承包合同引發的30年信訪積案。 1984年,寧津縣大曹鎮東梁村村民梁某等16戶村民與村委會簽訂了15年的果園承包合同,當合同履行至1988年時,承包戶與非承包戶因承包合同產生矛盾。多年來,梁某多次上訪,經法院訴訟該案也未能妥善解決。今年4月,寧津縣信訪事項人民調解委員會介入,調解員經過12次面對面調解、數不清的電話交流,歷經近2個月的時間,終于成功調解,梁某息訴罷訪。
寧津縣在縣綜治中心設立信訪事項人民調解委員會、在鄉鎮設立信訪事項人民調解委員會、在村設立信訪事項人民調解室。同時在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暨縣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信訪矛盾接待窗口,在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開設“信訪事項綠色通道”,人民調解與信訪密切聯動,采取多元化解決方式。自人民調解參與信訪矛盾化解工作以來,寧津縣信訪總量同比下降8.4%,集體訪的批次和人次分別下降了14.2%和11.8%,重復訪數量大幅下降。
寧津縣的工作是我市探索“訪調對接”新機制的縮影。針對自身實際,不少縣市區都積極探索實踐“訪調對接”,對潛在矛盾糾紛早發現、早介入、早調解,對多年積案綜合施策、合力攻堅,消除了一大批群體性、易激化的矛盾糾紛。自2013年以來,全市共防止群體性上訪1507件、涉及10263人,“第一道防線”作用愈發明顯。
今年9月,司法部出臺方案,決定在全國開展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動。根據相關安排部署,我市將進一步突出人民調解工作的主責主業地位,充分發揮村(社區)、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和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扎根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就地化解初信初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