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記者 李根 通訊員 于海共 牟永來)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11月1日起,我市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開始,繳費標準為每人220元,繳費截止日期為12月31日。
據悉,2019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由去年的每人190元調整為220元。參保人在繳費期內一次性足額繳納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可在下一年度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待遇享受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新生兒及另有規定的情況以外,對其他少數在集中繳費期內未能及時繳費的居民,允許補繳,補繳標準為當年度個人繳費和各級政府補助標準之和,補繳費用全部計入個人繳費相應科目,享受醫保待遇時間為補繳費用之日起30日后至12月31日。
市人社局工作人員提醒,2019年出生的新生兒可隨母親參保狀態享受本年度內醫療保險待遇。母親未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新生兒必須在出生6個月內辦理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并繳費,即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年度內的居民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