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霍金龍)
配合交警執法檢查,是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義務。11月1日,臨邑縣街頭上演了一場鬧劇,一名女子因駕駛三輪車違法逆行,被交警攔停制止后非但不接受教育,反而對交警發起了拳腳相加的幾輪“攻勢”,最終該女子受到了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當天下午3點左右,臨邑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執勤交警在迎賓路對電動車駕駛員違法行為進行勸阻。不遠處,一輛紅色電動三輪車在道路中央隔離帶附近逆向行駛,致使周邊正常行駛車輛紛紛避讓,現場險象環生,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見此情況,交警遂向前進行制止,但是電動車駕駛員苗某拒不聽從勸阻,執意繼續行駛。
就在交警多次對其勸阻,并要求其到路邊接受教育時,苗某情緒激動地展開了“攻勢”。她暴跳如雷對交警拳打腳踢,甚至在周圍群眾的勸阻下,苗某仍不停止打人動作,還用手抓、用牙咬傷了一名交警。隨后,事態再次升級,苗某將腳下的鞋子脫下來對一名交警再次毆打,隨著圍觀群眾越聚越多,苗某一番折騰后席地而坐破口大罵。
在此期間,執勤交警一直保持冷靜和克制,直至該縣城區派出所民警將苗某帶至派出所。當晚,涉事女子苗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臨邑縣公安局依法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警方表示,配合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任何人不得以無理糾纏、使用侮辱性語言,甚至以暴力或威脅方法的方式對抗民警的執法行為。同時,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駕駛車輛上路應當靠右順向行駛、安全文明通行,切莫因僥幸心理埋下事故隱患的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