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通訊員崔秋芬趙琳)
近日,寧津縣一男子將自己的微信號進行偽裝,冒充他人微信好友騙取錢財,被警方抓獲。
10月底,家住寧津縣相衙鎮的王先生、周先生分別給一網友耿先生發了一百元紅包后被拉黑。經查看,借錢并拉黑自己的竟不是耿先生本人的微信號,而是一名盜用耿先生微信頭像、昵稱的騙子。兩人發覺被騙后撥打110報案。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開偵查,經過近一周的工作,成功將違法嫌疑人劉某抓獲,其對詐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劉某交代,自己在一個微信群內發現有三個人十分活躍,經常在群內聊天。通過微信昵稱,劉某知道其中一人名字為耿某某,他心生歪念,將自己的微信號昵稱改為耿某某的昵稱,頭像也設置成耿某某的頭像,并通過群聊自稱耿某某將另外兩人加為好友。見兩人并沒有懷疑其身份,與兩人閑聊幾句后,劉某便稱自己在外購物,微信錢包內錢不夠,向兩人分別“借”了100元錢,接收紅包后將兩人拉黑。
11月5日,寧津縣公安局依法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民警提醒,添加微信好友時要注意不過多泄露個人信息,好友借錢或要求轉賬、匯款時應及時與該人取得電話聯系,核實對方身份,確保資金安全。一旦發覺自己被騙,立即撥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