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趙海天)近日,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依法處理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
該案中,法院曾判決被告梁某某償還原告崔某某購房款100萬元并承擔相應利息,法律文書生效后,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故崔某某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立案執行后,法院依法將梁某某部分物品進行查封,但其仍私自將物品進行銷售,其行為涉嫌非法轉移法院查封財產,損害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梁某某非法轉移法院查封財產的行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經開區法院于近日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經公安機關調查后,已將梁某某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