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潘曉泉
為推動市屬國有企業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全面加強市屬國有企業監管,德州出臺《市屬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暫行規定》(簡稱《規定》),明確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依法對仍采取全民所有制形式的企業采取公司制方式進行產權制度改革,規范企業經營;采取混合所有制方式,激發企業活力;采取股權轉讓方式,實現國有資本退出,優化國有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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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制程序分為四步
市屬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主要有三種形式:1.依法改制為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或國有參股公司;2.依法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3.股權轉讓,依法實施國有資本退出。
具體工作程序:
確定改制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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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產核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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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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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
其中,清產核資即進入改制程序后,由直接持有該國有產權的單位決定聘請、委托具備資格的中介機構對改制企業各類資產、負債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做到賬、卡、物、現金等齊全、準確、一致。國資監管部門要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抽查核實,結果不實的,要重新進行清查。
資產評估環節,應聘請具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對于企業實際存在,但沒有納入賬內核算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資產要納入評估范圍,企業資產評估結果依照有關規定由國資監管部門核準或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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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企業改制須報市政府
根據要求——
★市管一級企業的改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批準;其中重要企業的改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按程序報市政府同意后批準。
★市管二級企業的公司制改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一級企業董事會批準,批準文件及改制方案于7個工作日內報市國資委備案,經備案同意后實施。
★市管三級及以下企業的改制,由市管企業按照內部決策程序批準后實施。
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按照批準權限單位出具的批復意見進行賬務調整,確定國有資本金數額和國有股權比例。組織部門和國資監管部門依管理權限委派董事長、董事、外派董事、監事會主席、監事等,組建公司董事會、監事會。
改制企業屬于市管一級國有獨資公司的,其章程由市國資委制定或由市國資委授權董事會制定;市國資委因受托行使股東的部分權利而實際控制的公司,其章程由市國資委根據股東授權和公司股東共同制定。改制企業屬于國有控股公司的,其章程由公司股東共同制定。市管二級及以下企業公司章程,依產權
關系由其出資人制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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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方案須出具法律意見書
市屬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方案制定,由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委托中介機構或改制企業制定企業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應明確企業改制方式、產權 ★企業改制需要依據有關規定安置職工結構設置、債權債務處理、法人治理結構、勞 的,應依法依規制定安置方案,并經職工代表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改制操作程序等事項。 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
改制方案涉及企業行業監管問題的,由企業行業監管部門進行論證;涉及國有資產處置問題的,由國資監管部門進行論證同時,企業改制方案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審議,到會職工代表要達到職工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職代會通過贊成票須占全體職工代表的半數以上方為有效。
另外,審批改制方案單位的法律顧問或該單位決定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對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擬改制為國有控股企業且職工(包括管理層)不持有本企業股權的,可由審批改制方案的單位授權該企業法律顧問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