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馬樂本報通訊員肖華榮
今年12月2日是第七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為“細節關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我市公安交警部門依托正在開展的“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堅行動”,大力倡導“小細節”關系“大安全”的理念,增強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識,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做細做實各項交通安全工作。
市民票選危險行為 酒駕醉駕居榜首
交通安全無小事,細節關乎安全、關乎生命。在“122”全國交通安全日來臨之際,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利用網絡、新媒體等平臺聯動,開展投票活動,梳理列舉了包括開車使用手機、酒駕醉駕、車窗拋物、不走人行橫道等18個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危險行為,邀請市民共同參與,投票選出心中最危險的以及最希望交警加強治理的內容。借此方式,呼吁市民一起關注“細節”,助力安全文明出行。
活動一經啟動就得到市民的踴躍參與,3天時間共有千余名市民投票。結果顯示,酒駕醉駕共獲得557票,位列榜首;闖紅燈、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分別獲得551票、528票,分列二三位;而開車使用手機、強行變道加塞,以518票、514票緊隨其后。
對于這些危險細節,投票之余很多網友還踴躍留言,表達了自己的觀點。網友“幸福滿滿”表示,酒駕危害猛于虎,現在交警整天查酒駕,但仍有個別司機抱有僥幸心理,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兒戲,還是處罰的力度太小了。網友“互聯天空”則提出了一個預防酒駕的建議,“可以在駕駛座上安一個酒精濃度檢測裝置,如果酒精濃度超過標準,車輛發動不起來,這樣就不會有人酒駕了”。
網友“草樣生長”特別提出,“‘闖紅燈’這一項主要是投給非機動車的,尤其是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太應該好好治理一下了,不管不顧到處橫沖直撞,有時候咱都替他們捏一把汗! ”
網友“駱駝”表示,現在的人越來越離不開手機,開車的時候也得看看,我都有經驗了,只要看到前面的車速度慢還跑得晃晃悠悠的,司機十有八九就是在玩手機。一不留神,就有可能出危險。
記者街頭調查 仍有不少違規行為不斷上演
11月26日,以網友投票結果為依據,記者隨交警來到市區多個路口進行實地調查,發現仍有不少身邊細節被忽視。
安全帶就是生命帶,有數據顯示,在發生事故時,未系安全帶駕駛人的死亡率約為系安全帶的37.7倍。記者在市中心廣場的過街天橋上,粗略計算了來往車輛內司機系安全帶的情況,發現5分鐘內經過的近百輛機動車,約有不足兩成的司機沒有自覺系上安全帶。詢問理由,多數司機表示,在市區行車,車速普遍較慢,不系安全帶沒有什么太大的安全問題。
調查過程中,最驚險的一幕出現在東方紅路與湖濱大道的交叉口處。當時有一名女子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沿東方紅路自西向東行駛。到達路口后,信號燈的左轉綠燈已經亮起,沒想到這輛在右轉道行駛的電動三輪車突然在斑馬線附近左轉掉頭,險些被一輛準備左轉的出租車撞到,驚得大家一身冷汗。出租車司機過了路口之后仍然心有余悸:“我當時的視線被在直行道上等紅燈的機動車擋住了,再說左轉燈都亮了,根本想不到她會突然冒出來。幸好反應快,不然就麻煩了。”而剛過不到5分鐘,相同的情形又一次上演。交警介紹,這種情況叫做“鬼探頭”,即在行車過程中,駕駛人的視線被旁邊車輛或障礙物遮擋時,突然沖出了行人或車輛。這一現象常常令司機措手不及,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此外還發現了為節省時間逆向行駛、騎電動車聽音樂等情況。
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他們將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加大治理力度,對梳理出的所有危險行為全部進行針對性治理。同時,還需要全體市民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識,強化自我管理,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文明、安全出行。
交警部門從細節入手 嚴抓嚴管防微杜漸
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01.5萬輛,駕駛人數量為138.1萬人,常年呈增長趨勢。
人人都是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與你我息息相關。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將開展“122”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包括八個方面:在市區重點組織拒絕分心駕駛、引導交替通行等交通規則大普及;在鄉村重點組織面包車、電動車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大宣講;深入客運企業開展“安全帶生命帶”大檢查;利用新聞媒體、社交平臺開展“小細節關乎大安全”等交通安全知識大傳播;走進幼兒園、中小學校,集中開展“認知盲區”等交通安全自護知識大教育;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開展違法占用應急車道、涉牌涉證等違法交通行為大整治;在城市、農村社區集中組織開展老年人安全出行細節知識大提示;在大中院校和物流行業等開展“細微處見文明”交通安全大倡議。
同時,依托全市正在開展的“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堅行動”,圍繞涉牌涉證、涉酒以及公路行車秩序、農村面包車三輪車治理等內容開展“四大行動”。結合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將交通安全針對性宣傳融入到執法管理服務等各環節、各崗位,通過加強宣傳、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準備,全面提升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水平,確保全市冬季交通安全形勢穩定。截至目前,共開展兩次集中行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400余起。
全國交通安全日的由來
2011年,公安部向國務院報送《關于將12月2日設立為“全國交通安全日”的請示》。 2012年11月18日,國務院正式批復同意自2012年起,將每年12月2日設立為“全國交通安全日”。
據悉,確定12月2日為“全國交通安全日”,主要考慮數字“122”作為我國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群眾對此認知度高,方便記憶和宣傳。同時,考慮每年12月2日我國已進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發期,春運等道路交通出行和運輸高峰也即將開始,在此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全國范圍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有利于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證廣大群眾出行安全。
全國交通安全日臨近:細節關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
機動車不禮讓行人
開車打電話
逆行
不系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