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出無需抵押、無論資質、秒到賬誘餌忽悠客戶簽虛高貸款合同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俞榮
繼國家集中整治“校園貸”、“美容貸”之后,不法分子又翻出了新花樣——“套路貸”,拋出無需抵押、無論資質、秒到賬的誘餌。而受害人往往因為金融知識不夠豐富,急于用錢,草草簽下設有重重陷阱的借款合同。近日,德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批捕一起“套路貸”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
簽訂空白合同10.5萬貸款變12.5萬
今年7月,楊某在二手車市場買了一輛二手奧迪轎車,成交價格是14.7萬元,首付5萬元,剩下的9.7萬聯系山東某有限公司德州區(qū)域業(yè)務員李某辦理汽車分期貸款,約定的貸款金額為10.5萬元,接著便簽訂了貸款合同。但是當時簽署的合同被李某帶走,楊某也并未注意,他所簽訂的是一紙空白合同。
當天晚上,李某聯系楊某稱貸款還有一個面簽環(huán)節(jié),需要楊某和銀行工作人員視頻,證實為本人貸款,后李某使用手機接通了視頻,視頻對方稱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對方讓楊某拿著身份證對著鏡頭,然后問其貸款額度是多少,楊某回答貸款10.5萬元。
聽到這里,李某立即把視頻掛斷,要求楊某說貸款12.5萬元,稱這樣才有可能批下10.5萬元的貸款。楊某并不明白這是為什么,但急于完成貸款,所以答應了李某要求,再次接通視頻,楊某對著視頻說要貸款12.5萬元。
接到銀行短信“套路貸”謊言最終露餡
9月11日晚上,楊某收到了銀行的催款短信,他聯系銀行的客服得知,當時的貸款額度是125964元,這些錢轉入了山東某有限公司。但是在這期間,他只收到了該公司轉過來的10.5萬元貸款。
隨后,楊某找到李某,此時的李某解釋這12萬余元是最低還款額,也就是說雖然楊某實際貸款為10.5萬元,但是最終要還款是12萬余元,多出來的錢均為銀行利息。
楊某覺得此事有蹊蹺,但對于李某解釋的“專業(yè)術語”又不太明白。隨后他向身邊有過類似貸款經歷的朋友詢問原因,大家均表示沒有聽說過這種貸款方式,楊某認為可能是被騙了,于是報警。
偷換概念忽悠業(yè)務員涉嫌詐騙被捕
經查明,李某等3名該公司業(yè)務員,專門負責為購買二手車的客戶辦理汽車分期貸款。但他們在向客戶辦理業(yè)務的過程中,混淆概念,隱瞞真相,先用銀行的信譽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簽訂空白合同,將貸款金額稱為透支金額(最低還款額),又稱高出約定的貸款數額部分為銀行利息及費用。
被害人基于信任陷入錯誤認識,簽訂了虛高貸款合同,最終以被害人的名義在銀行中申請高于其實際申請的貸款額度,但高出約定的貸款部分歸山東某有限公司所有,而非銀行利息及費用。
由于該案案情復雜、影響較大,在偵查階段,辦案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目前查實,犯罪嫌疑人李某等3人詐騙多名被害人,涉案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刑罰相關規(guī)定,現三人因涉嫌詐騙罪被捕。
警惕誘人陷阱應選擇正規(guī)途徑貸款
對此,檢察官提醒,所謂“套路貸”是指表面“毫無破綻”,但實際是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行非法占有財產之實的詐騙犯罪,其作案手法隱蔽,層層套路、處處陷阱,并營造出合法借貸的流程,使得受害人難以留下證據。
要避免掉入“套路貸”陷阱,需要注意在貸款時,盡量找銀行等正規(guī)途徑貸款,不要輕信“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等誘人條件,天上不會掉餡餅。貸款過程要書面化。注意留存借條、收條等書面證據,不要把多個借款、還款步驟混為一談。本金就是本金,利息就是利息,借款就是借款,收款就是收款,一步一落實。
此外,仔細閱讀貸款合同的相關條款,如果合同中附帶的利率過高、到手現金方“打折”、高額現罰息、利滾利的等條款,要堅決拒絕。
常見“套路貸”類型
套路一:滾“雪球”。要借款必須押一借一(甚至押二借一、押三借一),一旦逾期則要翻倍還款,若不想逾期可續(xù)期還款。以押一借一計算,假設第一筆借款為1萬元,若次次逾期,則第一次要還的錢至少為2萬元,第10次要還的錢至少為20萬元。
套路二:虛增債務。以“違約金”“保證金”“中介費”“服務費”“行業(yè)規(guī)矩”等各種名義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借款合同、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各類合同。
套路三:假造流水。與借款者簽訂合同后,按合同向借貸者轉賬,但要求借貸者將匯款立即取現并交還給團伙,從而制造已向借貸者交付借款的假象。
套路四:多角參與。在借貸者無力支付的情況下,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借貸者簽訂新的合同進行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套路五:強行索債。在被害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進而通過討債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各種方式向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施壓,以實現侵占被害人或其近親屬合法財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