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劉敏 孫成民)“以前我們村集體沒有收入,通過清查讓我們‘撿回’168畝集體資源,還有5間房子1個大院。通過拍賣、承包,村集體有了收入。 ”近日,樂陵市寨頭堡鄉寨頭堡村71歲的老支書曹俊興說。
今年上半年,樂陵市對寨頭堡村集體資產進行了清查,涉及溝灣、公共場所、機動地、林地、開荒地,共157塊(處)、806.44畝。清查完,看著新建的村集體資產賬冊,曹俊興樂了。其中,5間房子1個大院因權屬不清,荒閑了10多年。這次清查核定其權屬歸村集體,村里拍賣后賬上一下子多出10.5萬元。該村還收回了1500米長的生產路兩側的植樹權,村集體買來樹苗,村民栽植、管理,長大后雙方三七分成。
今年以來,該市其他村莊也都通過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查清了村集體家底。“一方面村集體沒有收入,而另一方面,許多坑塘、四旁地等集體資產資源,或長期閑置,或被農戶隨意占用,毫無經濟效益可言。今年,我們借被列為山東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縣(市)的契機,對全市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清產核資。核增出的集體資源,村集體進行有規劃地開發利用,實現村集體可持續增收。 ”樂陵市經管局局長汪軍介紹。
為把這項工作做細、做實,該市招標1家專業測繪公司、3家會計師事務所、1家檔案管理公司,開展集體資源測繪登記、清產核資和檔案資料整理工作,聘請2名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政策制定、糾紛調處、矛盾化解等工作。
對每個村的每一處集體資產,哪怕再小,也要做到六方人員到位:測繪公司的測繪員、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檔案管理公司的專業人員、鄉鎮經管站的工作人員、村干部、資產四鄰涉及到的村民。村民認定權屬和四鄰后,進行測量、登記。同時,針對長期以來農村因各種原因形成的不合理、不合法合同以及侵占集體資產資源情況進行專項清理,將農村“三資”問題合同分為程序違法、標的過低、期限過長、改變用途、拖欠租金、要件不全等6種情況,采用協商、發出律師函、法院起訴、移交立案等方式,對這些合同進行重簽或廢止。
目前,樂陵市的農村集體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清查核實集體資產5.7億元,比賬面數核增1.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