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企業開辦是否順暢,政府對企業服務怎樣,企業用水用電等辦理情況如何,都將作為各縣(市、區)營商環境評價內容,最終結果要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評,并單項獎懲。11日,記者從市政府獲悉,我市出臺《德州市營商環境評價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我市營商環境評價機制,倒逼各級各部門“放管服”改革持續深化,推進全市營商環境不斷改善。
據了解,此次評價聚焦優化營商環境的服務需求,圍繞市場、企業、群眾反映集中的辦事效率低、辦理程序復雜、服務質量差及某些方面存在亂收費等突出問題,科學設置評價指標,準確反映真實情況,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改革舉措精準對接發展所需、企業所盼、民心所向。評價內容參照世界銀行和山東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結合德州工作實際,從“企業開辦和服務”“辦理施工許可”“獲得信貸”“辦理納稅”“不動產登記”“獲得電力”“用水報裝”“用氣報裝”“用暖報裝”“社會保障”10個方面,按行業管理職能進行分類,形成24個一級評價指標,對一級指標進行顆粒化分解,形成121個二級評價指標。
評價范圍為13個縣(市、區),評價方式為部門專項評價,審批服務評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與全省營商環境評價相結合,進行綜合評價。其中,市直有關部門按照方案確定的專項評價體系,對各縣(市、區)本行業營商環境進行評價。各部門評價結果相加并賦予30%權重,為各縣(市、區)的專項評價結果;審批服務評價按審批服務網上辦理率、一窗受理率、一次辦好率、審批服務事項入駐大廳率、被投訴次數5項指標,對13個縣(市、區)審批服務進行評價。評價結果賦予30%權重,為各縣(市、區)審批服務評價結果。全部四項結果相加,即為各縣(市、區)營商環境評價實際得分。按分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即為全市營商環境評價結果,結果將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評,并單項獎懲,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并作為市政府年度整改督導事項。(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潘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