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袁文良
新年臨近,不少地方又相繼開展了“送溫暖”活動。有的選擇為困難群眾、貧困老黨員送去了糧油等慰問物資,有的為退休老干部送去了慰問金,有的為留守兒童送去了衣服、書籍,還有的為偏遠區域的困難群眾送去了文藝表演和祝福……
我們都知道,“送溫暖”是黨和政府關心基層群眾和弱勢群體的一種活動,也是我們黨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具體體現,更是開展精準扶貧的重要舉措。然而,不知從可時起,“送溫暖”似乎成了一些領導干部春節前的一項“節日作業”。如有的地方是一個領導出動,一群人陪同,鄉鎮及村委干部還要迎送接待,而在送溫暖的現場,領導握個手、說句話、照張像、攝段影,一行人就打道回府……如此的“送溫暖”,不僅給基層干部增加了負擔,也給受助的貧困戶、困難戶平添煩惱。這種為“完成作業”而開展的“送溫暖”行為,恐怕很難使困難戶感到“溫暖”,因而也就失去了“送溫暖”的本來意義,成了一種不折不扣的裝點門面的手段,是地地道道的形式主義,不可能真正做到關心群眾冷暖、了解群眾所急,自然也就會在群眾中也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所以,依筆者之見,各級領導和有關的職能部門要真正理解“送溫暖”的真正內涵,不要把“送溫暖”看成是一項臨時性的“節日作業”。首先,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部門要根據需要“溫暖”對象的具體情況,精準地確定好“送”的對象,講求實際地選擇“送”的方式,并靜下心來,零距離地和接受“溫暖”的群眾進行互動交流,傾聽他們的心聲,了解他們的冷暖,感受他們的悲喜,給他們更多精神上的關懷,讓他們實實在在地感受“送”的暖意,讓干部群眾的聯系在“送”中進一步密切。
其次,我們還應該看到,有不少的困難家庭,僅靠節日送一次“溫暖”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所以,各級領導干部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把“送溫暖”作為一項日常的“作業”,不僅要在節日期間將“溫暖”送到家,更要把“送溫暖”的文章做在平時,做在“送溫暖”活動之外。而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各級領導干部必須要經常深入群眾,了解困難群眾的“困難”之因,區別不同的情況,著力在指方向、帶路子、送技術上下功夫,為困難群眾量身訂制脫貧解困的計劃和措施,并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種辦法,在治本上下功夫,切實做到對癥下藥、有的放矢,引導他們早日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