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賀
12月25日,我市正式下發《市委市政府關于德州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該文件對市級機構改革的各項有關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部署。
根據《實施意見》,市級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堅持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著力改革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通過機構改革推進各領域改革,建立健全市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為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示范區提供堅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市委設置1個紀檢監察機關和12個工作機關
深化市委機構改革,著眼于健全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優化市委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市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推進職責相近的黨政機關合并設立或合署辦公,從機構職能上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各領域各環節,提高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的能力,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準的《德州市機構改革方案》,本次市級機構完成后,市委將設置市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2個,正處級規格。
其中,市監察委員會已于今年年初率先成立。該機構整合了市監察局職責和市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相關職責,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成立后,我市不再保留市監察局。
除已設置的市紀檢監察機關外,市委將組建一批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其中,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組建市委財經委員會,新組建的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其辦事機構;組建市委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組建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市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分別改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政研室;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新組建的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對外加掛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作為其辦事機構;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外辦;市委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市委將組建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與市教育和體育局合署辦公。優化市委辦公室職責,將市檔案館(市檔案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委辦公室。市委辦公室對外加掛市檔案局、市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市國家保密局)牌子。市檔案館仍然保留,作為市委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調整為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統籌負責全市機構職能編制工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調整為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務員管理職責以及黨群系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市委組織部對外加掛市公務員局牌子。撤銷市考評委員會辦公室的正處級機構規格。
市委宣傳部統一領導文化旅游、新聞出版廣電工作,對外加掛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撤銷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正處級機構規格。
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并入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將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僑務管理和港澳事務聯絡職責劃入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對外保留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牌子,對外加掛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承擔的海外華人華僑社團聯誼等職責劃歸市僑聯行使。不再保留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不再設立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不再設立市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公安局承擔。
此外,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組織部管理的機關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市委群眾工作部)調整為市信訪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由市政府辦公室統一領導和管理,同時承擔市委相關信訪工作。整合市委黨史研究室職責、市地方史志辦公室的職責,組建市委黨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撤銷市委黨史研究室、市地方史志辦公室事業單位建制。
市政府設置工作部門34個
深化市政府機構改革,堅持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著力破除制約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體制機制弊端,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強和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著力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本次市級機構改革,市政府機構改革完成后,將設置工作部門34個。根據《實施意見》,其中有調整的分別是:(一)組建市教育和體育局。整合市教育局、市體育局職責。不再保留市教育局、市體育局。(二)組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整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中小企業局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匯總編制工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審批、食鹽批發許可事中事后監管職責,市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的發展循環經濟職責,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承擔的行政職能。保留市中小企業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單設的市中小企業局。(三)組建市自然資源局。整合市國土資源局(市測繪地理信息局)、市規劃局、市林業局職責,以及市區發展和改革部門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區水利部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區林業主管部門的林業管理職責,相關部門的草原(地)資源調查、確權登記、監督管理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管理職責。保留市林業局牌子。市轄區自然資源部門作為市自然資源部門的派出機構。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測繪地理信息局)、市規劃局和單設的市林業局。(四)組建市生態環境局。整合市環境保護局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推行清潔生產相關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市水利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市農業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承擔的工程項目區環境保護等行政職能,以及德城區涉及的上述職責。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撤銷市污染物總量控制辦公室副處級機構規格。(五)組建市農業農村局。整合市委市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市新農村建設辦公室)、市農業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農村綜合改革等職責,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市水產辦公室承擔的行政職能。加掛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市畜牧獸醫局牌子。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更名為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脫貧攻堅期間獨立運行。 2020年脫貧任務完成后,根據扶貧工作的新形勢作出調整。不再保留市委市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市新農村建設辦公室)、市農業局。(六)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整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職責,以及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大運河遺產保護處)承擔的行政職能。加掛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文物局牌子,歸口市委宣傳部領導。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七)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整合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中醫藥管理局)的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職責,以及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老年事業管理、老年人權益保障等行政職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保留市中醫藥管理局牌子。保留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八)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整合市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職責等。(九)組建市應急管理局。整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相關部門的草原(地)防火相關職責,市地震局承擔的行政職能,以及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市減災委員會、市防震救災指揮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等有關職責。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十)在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外事職責基礎上組建市政府外事辦公室。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十一)組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整合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行政審批及有關政務服務等職責。加掛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十二)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整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職責,市科學技術局的知識產權管理相關職責,市商務局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反壟斷相關職責,市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相關職責。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價格監督檢查局。撤銷市企業注冊局、市公平交易局的副處級機構規格。(十三)組建市醫療保障局。整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藥械集中采購監督管理相關職責,市物價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十四)組建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整合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承擔的行政職能,以及市商務局的典當行、商業保理公司的經營監督管理職責。加掛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撤銷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事業單位建制。(十五)組建市大數據局。整合市政府辦公室的電子政務管理職責,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承擔的行政職能,以及相關部門的大數據管理、大數據發展規劃、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等職責。撤銷市電子政務辦公室事業單位建制。(十六)組建市投資促進局。整合市經濟合作局(市對接央企工作辦公室)承擔的行政職能。加掛市京津冀協同發展示范區建設辦公室牌子。撤銷市經濟合作局(市對接央企工作辦公室)事業單位建制。(十七)重新組建市科學技術局。整合市科學技術局的職責,以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外國專家局)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保留市外國專家局牌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掛市外國專家局牌子。(十八)重新組建市司法局。整合市司法局的職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職責。市政府辦公室不再掛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牌子。撤銷市政府研究室的正處級機構規格。(十九)調整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體制。將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市政府派出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二十)優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將市糧食局的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企業技術中心管理、經濟運行調節、重要物資和商品緊急調度、研究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生產監管、油區管理、電力管理、節約能源管理、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和政策標準制定等宏觀管理職責,市商務局的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職責,市物價局的相關商品價格、服務價格管理和政策制定職責,以及市民政局、市商務局等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等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掛市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辦公室、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糧食局、市物價局。(二十一)優化市交通運輸局職責。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地方鐵路規劃建設管理等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組織協調鐵路公路水運綜合運輸、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職責,市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規劃和建設相關職責,市農業局、德城區農業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市公路管理局等相關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交通運輸局。(二十二)優化市水利局職責。將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處等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加掛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牌子。(二十三)優化市商務局職責。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老舊汽車更新報廢和回收拆解企業與市場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繭絲綢行業協調管理、散裝水泥管理職責劃入市商務局。(二十四)優化市審計局職責。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市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職責等劃入市審計局。不再設立市屬國有企業監事會。(二十五)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整為市城市管理局。
市人大、市政協機構及事業單位改革
圍繞強化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健全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專門委員會設置,更好發揮其職能作用,市人大將整合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等相關職責,組建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作為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同時,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在原有工作職責基礎上,增加配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完善國家監察制度體系、推動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有機統一方面的職責。
圍繞推進人民政協履職能力建設,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優化政協專門委員會設置,更好發揮其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市政協在這次市級機構改革中,將組建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市政協經濟委員會聯系農業界、研究“三農”問題等職責將調整到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市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承擔的聯系文化藝術界等相關工作將調整到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同時,市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
本次市級機構改革在深化事業單位改革上,將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市屬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范圍,全面清理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按照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機構的實行綜合設置的原則,區分情況推進改革,理順政事關系,實現政事分開。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為市機關事務保障中心,行政職能劃入市政府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財政局;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更名為市公用事業發展中心,其行政職能劃入市城市管理局;市旅游局更名為市旅游產業發展中心,其行政職能劃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更名為市老齡事業發展中心,其行政職能劃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地震局更名為市地震安全與應急服務中心,其行政職能劃入市應急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更名為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其行政職能劃入市交通運輸局。將市項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后,整合組建市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保障中心,調整為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將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和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處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水利局,整合組建市水利事業發展中心,調整為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市畜牧獸醫局更名為市畜牧業發展中心,其行政職能劃入市農業農村局,調整為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
推進部門所屬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對職責相近的進行整合,對職責消失或弱化的進行撤并。整合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和市無線電監測站職責,組建市無線電監測中心。整合市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和市審計局內部審計指導中心職責,組建新的市審計局內部審計指導中心。剝離行政職能后,撤銷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處等3個副處級事業單位建制。上述事業單位調整,按程序報省備案后實施。其他市屬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一并進行改革。
結合黨政機構調整,同步劃轉涉改部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撤并整合職責相近、設置重復分散、規模過小的事業單位,不再保留5人以下事業單位,原則上按不低于10%的比例精簡編制。改革后保留設置的事業單位,名稱不再稱“委、辦、局”。為理順部門間職責,方便群眾辦事,將市房產管理中心承擔的房產交易、房產檔案管理等職責劃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同時,《實施意見》要求,加快推進公益類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結合黨政機構改革,完成特檢機構改革。
統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機構改革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全面落實省“一次辦好”改革,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切實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全面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清理和規范各類行政許可、資質資格、中介服務等管理事項,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加強權責清單管理,有效規范和約束行政權力運行。扎實推進“減證便民”“證照分離”、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企業準入門檻等措施,減少蓋章、審核、備案、確認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市及市屬省級以上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可集中行使市場準入、投資建設、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領域行政許可權,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推進供水、供電、供氣等人民群眾經常打交道的公共事業部門便民化改革,進一步壓縮報裝時間。加快推進部門政務信息聯通共享,著力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
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步驟
市級機構改革工作于《市委市政府關于德州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發后全面啟動。 12月底前,我市將為新組建或設立的部門配備領導班子,并同步成立黨組織,黨組織建設同步跟進。2019年1月底前,由各相關部門黨組(黨委)研究提出本部門的機構改革工作方案,同相關部門協商開展機構和人員轉隸。
2019年1月底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研究制定部門掛牌計劃安排,統籌好各新組建部門的掛牌時序。 2019年2月底前,同黨政部門“三定”規定起草工作相銜接,全面梳理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按照黨政機構撤并組建和職能調整情況,同步調整相關事業單位隸屬關系。全面清理市直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將行政職能劃歸主管部門或職能相近的行政機構,并寫入行政機構“三定”規定。堅持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為行政部門內設機構的從嚴控制。其他類別的事業單位原則上只進行必要的劃轉、更名和整合。
2019年3月底前,統籌推進黨委、政府機構改革,人大、政協機構改革以及群團組織改革、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確保基本完成市縣機構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