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6日12時,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35件,其中,財政經濟方面的13件,監察和司法方面的1件,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方面的8件,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方面的6件,農業與農村方面的2件,社會建設方面的5件。2月17日晚上舉行的大會主席團第三次會議決定,將其中16件符合議案條件的作為代表議案處理,交有關專門委員會在閉會期間審議,其他19件轉為代表建議處理。
作為代表議案處理的16件是:德州代表團滕雙興等12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山東省保障“一次辦好”改革規定》的議案,東營代表團厲彥林等13名代表提出的關于抓緊出臺《山東省老年教育條例》的議案,菏澤代表團趙勝利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修改《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議案,菏澤代表團任蘭花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山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的議案,德州代表團魏榮慶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的議案,菏澤代表團趙建峰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對《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執法檢查的議案,臨沂代表團程萍等12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山東省“一次辦好”改革規定》的議案,德州代表團魏榮慶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山東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的議案,德州代表團朱恩鶴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大《公司法》《企業破產法》執法檢查力度的議案,臨沂代表團丁繼芬等12名代表提出的關于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的議案,濟寧代表團陳梅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于盡快出臺《山東省家政服務管理條例》的議案,濟寧代表團王朝君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于修訂《山東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的議案,臨沂代表團何中菊等12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山東省保健用品管理條例》的議案,菏澤代表團宋愛珍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山東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的議案,青島代表團單連忠等21名代表提出的關于修訂《山東省郵政條例》的議案,濰坊代表團馬東寧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山東省律師工作條例》的議案。
據介紹,代表所提議案內容主要涉及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地方金融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促進教育體制改革、加強食品質量和安全管理、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這些議案,絕大多數都是代表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的,案由翔實,案據充分,方案切實可行,法規案大都附有法規草案文本。這些議案充分體現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體現了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符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對于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開創”總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推動山東工作全面步入高質量發展軌道,奮力開創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局面將產生積極作用。
另外,截至2月17日16時30分,本次會議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749件,與改作代表建議處理的19件議案,一并交有關部門和組織研究辦理,及時答復代表。
來源|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