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案件一波三折,法院啟用聯調聯解程序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通訊員孫鑫)
一件民間借貸案件一波三折,案件審理歷時四年,被告簽訂調解書又提出執行異議,昔日好友反目,但案件細節仍未達成共識。近日,案件當事人向德城區法院提請再審,法官啟用聯調聯解程序,分別約談雙方當事人,最終理清案件事實,重新達成民事調解協議,兩位好友握手言和。
案件的起因是在2012年10月,傅某向好友賀某借款100萬元。此后傅某并沒有按照約定時間還錢,賀某多次上門討要無果。直至2014年9月,傅某仍未償還借款及利息。賀某無奈向德城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傅某償還借款及利息。
德城區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主持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被告傅某償還原告賀某本金及利息,雙方均表示調解
合理,并在調解協議上簽字。但該民事調解書生效后,傅某支付部分借款后,因經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討回欠款之路再次受阻。
2015年,賀某向德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不料在執行過程中,傅某以借款利息過高等理由申請執行異議,后又復議,還多次上訪,導致案件無法執行。
因為案件細節無法達成一致,在此后的一段時間內,兩位好友的關系也越來越惡劣。2018年6月,傅某向德城區法院提請再審表示“借款利息過高,超過法律規定利率,我缺乏對法律規定的正確認識,所以訂了錯誤的調解協議,現申請再審,要求撤銷調解書,中止強制執行措施。”
德城區法院收到傅某遞交的再審材料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裁定傅某的再審申請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本案由德城區法院組成合議庭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原調解協議的執行。德城區法院信訪辦主任韓書英了解該案后,本著主動糾錯的精神,嘗試用調解的方式化解該案。
在第一次約談雙方當事人時,雙方矛盾較大,見面時均情緒激動,拒絕調解,最后不歡而散。隨后,法官啟用聯調聯解程序,分別約談雙方當事人。最終,雙方當事人終于松口,重新達成民事調解協議,傅某當日主動將欠款及利息一次性還清,同時原告賀某申請解除對傅某名下房產查封,兩位好友歷經四年終于握手言和,該案得到圓滿化解。
涉訴信訪工作是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延伸,是社情民意的“寒暑表”,2018年德城區法院共受理再審案件13件,接待來訪群眾176起,涉及來訪人數298人,積極做到妥善處理、全部化解,將信訪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訪過程中,無一信訪案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