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看像打牌娛樂,近瞧卻是聚眾賭博。日前,胡官派出所查處一起賭博案,五名賭徒落網。
1月 29日上午,我縣警方接到報警:在胡官屯鎮司營村西沿街房的出租屋內,有人聚眾賭博。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盧某生等人正在打牌,桌上沒有現金,卻有幾部手機。民警打開其中一部手機,有好幾屏微信轉賬記錄,原來他們的賭資通過手機微信流轉。
經查,臘月二十四日上午,胡官屯鎮大貨車駕駛員盧某生(男,41歲,蘆莊村)、張某興(男,32歲,富足店村)、張某雙(男,33歲,富足店村)和焦廟鎮的王某清(男,26歲,陶莊村)、馬某昌(男,45歲,張弓辰村)五人,來到胡官屯鎮司營村西沿街房的出租屋內,結算運輸費用。等待結賬期間,盧某生等五人以“斗地主”的方式賭博,賭資以微信轉賬及紅包的方式進行交易,被警方查獲。
日前,我縣警方依法裁決:給予盧某生、馬某昌、張某興、張某雙、王某清分別處罰款伍佰元,并追繳賭資145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小貼士:
賭博害人害已。賭徒為了贏錢,挖空心思,無所不用其極。今年2月,在浙江省吳興警方偵破一起賭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商某等使用“賭博粉”,溶解在啤酒或飲料之中,受害人戴某喝下之后,表現出醉酒、亢奮狀態,而后神志不清,迷迷糊糊一夜輸掉了100多萬元。
據辦案民警介紹,“賭博粉”是一種新型的混合類毒品,無色無味,主要成分為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
犯罪分子通常會將“賭博粉”混入茶、酒或飲料中。受害者服用后會失去自我控制,變得恍惚、興奮甚至近乎狂妄自大,對人放松警惕,很容易被騙。“賭博粉”原本流行于境外一些賭場,又叫“殺豬粉”、“打牌藥”。近年來開始在我國出現,成為一種用于賭博欺詐他人的新型工具。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群眾,在拒絕賭博的同時,對于陌生人的邀約始終要提高警惕。遭遇類似情況一定要及時報警,不能讓壞人坑害更多的人。通訊員 李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