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李莉 通訊員高艷麗)為進一步深化我市社會組織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社會組織政務服務環境,3月1日,市民政局下發通知,自今年起,不再對全市性基金會、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合并簡稱“社會組織”)進行年度檢查,改為年度報告,實行網上填報、公開和存檔,不需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紙質年度報告材料,登記管理機關不再出具年檢結論,由社會公眾監督。
據了解,年度報告內容包括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報告、年度黨建工作報告。年度工作報告包括社會組織基本信息、自身建設、業務活動、財務制度、人員管理等內容。年度財務報告需按要求填報財務會計報告,除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外,其他社會組織不再需要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年度黨建工作報告需包括黨員情況、黨組織基本情況及黨建工作開展情況等。
凡是去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記的社會組織均應積極參加,未按規定參加年報的,登記管理機關將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罰。
其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通過山東社會組織網進行填報,填報時間為3月1日至5月31日。基金會則通過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網站進行填報,填報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
另外,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管理的社會組織,應當同時將年度報告報送給業務主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