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瑋
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依法平等保護各類企業合法權益,才能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底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強調“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既要查清問題,也要保障合法的人身和財產權益,保障企業合法經營,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 ”2018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通知》,對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作出具體安排。2018年11月12日,司法部印發《關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提出要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積極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2018年12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任何政府部門和單位、大型企業和國有企業,都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
圍繞讓企業家安心創業、放心發展,山東省人民政府出臺的《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5條務實舉措,可歸納為四個方面:
一是健全社會誠信體系。加強企業誠信制度建設,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各行業領域的信用“紅黑名單”制度,讓嚴重失信企業無處遁形,為守信企業創造良好發展環境。開展市場秩序整頓規范專項行動,建立收集假冒產品來源地信息工作機制,依法打擊假冒偽劣、不正當競爭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二是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嚴格規范涉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案件處置法律程序,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產權主體合法權益和正常經營活動的損害及影響。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防范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按照“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對因政府政策變化、規劃調整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害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補償救濟。
三是加強法治保障。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黑惡勢力,保護企業正常經營管理秩序。強化對民營企業的法制宣傳和服務,引導廣大民營經濟人士主動遵守生態環保、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員工權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爭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
四是妥善解決拖欠民營企業債務問題。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政府部門欠賬案件,建立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清理會商制度,推動已宣判政府欠賬案件落地執行。加強對政府機構失信的治理,定期清理政府部門拖欠企業資金問題,分析原因,查清責任,對長期拖欠不還的予以問責。著力化解大企業利用優勢地位長期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的行為,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納入信用黑名單。
德州市人民政府出臺的《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從加強誠信體系建設、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權、加強法治保障等方面為德州市民營企業發展營造更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讓民營企業吃下“定心丸”,放心投資、安心經營、專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