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尹曉燕 通訊員 韓吉強 牟永來)日前,市政府正式出臺《德州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我市每2年選拔一次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每次選拔30名,管理期限為3年,期間市政府每人每年給予8000元津貼。
據了解,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是德州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專業技術人員專項榮譽,選拔工作由市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選拔范圍是本市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選拔對象是長期在我市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各領域和經濟、社會發展各行業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并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
選拔工作對于職稱不再有硬性規定,主要依據近5年的工作實績和教學科研成果,兼顧長期貢獻。優先推薦選拔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和長期在基層、一線專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才。選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專家評審的方法進行。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市直有關部門或單位負責參評人選的推薦、初審等工作。市人社局組織成立評審委員會,進行最后評審。《辦法》要求各級各單位要為專家提供工作必需的場所和設施;鼓勵他們申報承擔國家、省或地方、部門的重大科研項目,領銜承擔重大工程建設任務,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優先予以立項或支持;要積極支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參加業務進修、學習,優先安排他們參與國內外學術交流、合作研究。在管理期內專家享受當地醫療保健、休假休養等待遇。《辦法》還提到建立跟蹤管理服務和聯系制度,對于不再主要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調往市外工作的,在單位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或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或由于其他原因的,自情況發生之日起停發市政府津貼,不再按德州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管理。
本《辦法》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27日。《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州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德政辦發〔2007〕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