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規范化工園區建設管理化工園區內嚴禁非化工項目
德州新聞網訊 為加強和規范我市化工園區建設管理及入園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化工投資項目管理,促進化工產業安全清潔、綠色低碳、集約集聚、創新高效發展,我市出臺《德州市化工園區建設管理辦法》,對園區管理進一步進行了規范。
根據要求,化工園區內不得有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生產企業,現有非化工企業要逐步搬遷出園。除供熱、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廢棄物處置等具有基礎設施配套屬性項目外,嚴禁非化工項目入駐化工園區。
擬入園項目畝投資不低于280萬元、畝均稅收不低于20萬元,其中位于國家級開發區園區的,擬入園項目畝投資不低于350萬元,畝均稅收不低于30萬元。危化品項目投資總額不低于3億元,屬于填補國內空白產品或工藝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的創新成果轉化項目一事一議,可適當放寬投資額限制。
依照辦法,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環境事件的園區,一年內暫停辦理除安全隱患整治和環境污染治理項目以外的新建、擴建項目相關手續。按照省化工園區認定辦法,每3年將組織對化工園區的復審考核工作。對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辦理除安全隱患整治和環境污染治理項目以外的新建、擴建項目相關手續。(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潘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