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開車的朋友都有這樣的共識:夜間在市區行車時,對面來車開著遠光,讓人感覺非常討厭,而且這樣開車不自覺的駕駛員大有人在。近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屬一大隊開出今年首張“涉燈”罰單,女司機因此受到了100元罰款、駕駛證扣1分的處罰。
近日,該大隊組織民警在市區湖濱北路進行違法行為夜間查處行動中。路面微弱的燈光下,一輛白色大眾轎車遠遠地開著遠光燈行駛過來,隨后民警將其攔停進行檢查。“城區行駛不允許使用遠光燈,因未按規定使用燈光,可以對你進行處罰。”面對民警,女性駕駛員承認了自己確實開了遠光燈。但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車內竟還有一個號碼貼,經過核實該車前后車牌并沒有使用過該號碼貼,于是依法將該號碼貼收繳。最后,民警對女司機未按規定使用燈光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扣1分的處罰,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在此,公安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遠光燈照亮了自己的前方,卻使對方“瞬間眼盲”。遠光燈會使對向車主瞬間致盲、對速度和距離的感知力下降、對寬度的判斷力下降,極易造成交通事故,警方今后將加大查處力度,同時提醒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亂用遠光燈。(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周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