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9點30分,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執行局法官李鵬再次將一起合同糾紛案雙方當事人約到法院調解。經過前期努力,雙方當事人已經達成調解意向,但對于執行金額預期,兩人還存在一定分歧。“按約定還款期限,你已經逾期了,申請執行人本可以要求強制執行,礙于朋友情面才沒有這么做,于法于理你都要立刻執行。 ”李鵬苦口婆心做起被告于某工作。
調解50分鐘后,雙方最終對補償金額達成一致。10點30分,李鵬起草協議,雙方簽字和解,這起合同糾紛案以被告當場賠付方式解決。“做執行工作要把握執行的藝術,秉持初心、公心、耐心,下足硬功夫,更要善用巧功夫。 ”李鵬說。
李鵬今年35歲,工作4年來,他始終堅守在法院執行第一線,經他執行的案件均做到案結事了,無一起引發不良影響。李鵬常說,信任是人與人溝通的橋梁,也是執行案件調解成功的第一步,讓當事人心理上接受、認可一位法官,就要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
對于基層執行法官經常遇到的調解難等問題,李鵬有自己一套工作經驗。“現在執行法官經手的多是民間借貸、交通事故、離婚等案件,這些案件中很少有無法調解的極端化矛盾,只要做足功課,是可以調解成功的。 ”李鵬說。
2018年4月,李鵬接手一起執行案件,申請執行人家庭困難,急需要這筆錢給老人看病。李鵬一方面為老人聯系各類救助,另一方面遠赴外省,實地扣劃案款,終于將款項執行到位。事后,申請執行人專程趕到法院送來錦旗致謝。“對群眾要耐心細致,對規避執行行為要嚴肅查處,用足用全強制執行措施,必須對得起群眾對咱的信任。 ”李鵬說。
2018年,李鵬被評為德州經開區法院先進個人,其撰寫的《張某、宋某與山東某實業有限公司、黃某執行異議糾紛案》一文榮獲該院“三優工程”行政執行類一等獎。
□本報記者李智群本報通訊員趙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