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華
春天里,百花盛開,是賞花之季,也是啖花的好時節。
說到吃花,有人覺得小資,雅致而具情調,有人覺得不能接受,覺得是對花兒的一種“褻瀆”。比如飲食文學家沈宏非就旗幟鮮明地表示:“花是用來看的,不是用來吃的。”
其實,吃花之事,古即有之。“朝飲木蘭之墜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屈原能寫出這樣的詩句,恐怕不是沒有生活的亂抒情。現實生活里,又有幾人沒吃過花呢?喝菊花茶、飲桂花酒、燒黃花菜、炒百合肉……
花是大自然的一份饋贈,與其讓花兒自飄零,不如在欣賞之余善加利用。以花入饌,又何嘗不是一種感恩的方式?
那天泡菊花茶,見沸水沖入,三五朵或淡或黃的菊花在杯中起伏,花瓣漸次打開,像是幾位素裙的小女子在曼妙起舞,立感賞心悅目。
花是佳人,自然不可褻瀆。吃花,當要吃出風雅和品位。比如百合炒芹菜,在我眼里就不是簡單的清爽,而有小青伴白娘子的傳奇味道。至于玫瑰魚片,那就有點貴妃醉酒的魅人之力了。雞鴨魚肉,本是些大俗的東西,有花相佐,便立有脫俗的感覺。好比一位紈绔弟子娶了一位清新高雅的女子,耳鬢廝磨之下,漸漸消磨了身上的市儈,透出些品位來。
吃花當有兩種境界。第一種是“花是花”,面對眼前的盤碟,我們看到的是鮮艷的綻放、美麗的花瓣,如此,難免憐香惜玉,食之就有點心理負擔。第二種是“花非花”,僅把花兒當作一種普通的菜肴,是正經的菜蔬,就無食之難以下咽之感了。若能造化到金庸小說里香香公主的境界,吃花也就隨心所欲了。
在我孩童的時候,鄉下的孩子,恐怕沒有沒吃過槐樹花兒的。那或粉紅或潔白的串串槐花,成了春天里孩子們的一道美食。有的人家還用槐花做粑粑,現在想來都誘口水。記得當年村中一個小女孩,膽子特大,見花就食。我和其他一些孩子也是跟在她的后面,才嘗到了梨花的清淡、桃花的甜滋、杜鵑的生脆、薔薇的苦澀……
現在說吃花,不似我小時的解饞兒,更多的是一種品味。有的菜肴里,花瓣兒也僅是點綴,悅人眼目,誘人食欲。
也有人說,吃花這種風雅事,適合詩人和弱不禁風傷春悲秋的女孩子。我覺得有失偏頗。若是讓林黛玉去吃花,恐怕她寧愿將三尺素娟掛到屋梁上也是不肯的。
花兒講究的是新鮮,而新鮮是不能保存的,如同青春的容顏。與其哀嘆“花自飄零水自流”,不如“有花堪折直須折”。且啖一朵鮮花,讓花香永存心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