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建新通訊員陶慧)近日,高某、康某、張某利用微信群以發(fā)紅包形式進行營利性賭博,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德城區(qū)法院依法判處刑罰。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10月,高某、康某、張某租賃德城區(qū)黃河涯鎮(zhèn)某小區(qū)房屋,建立所謂“北京賽車PK10”微信群,三人謊稱代理了國家正規(guī)的福彩游戲,可以通過他們進行投注。高某等人通過微信接收群成員的投注,以押大小、單雙等方式進行賭博,數額每次10元至100元不等。德城區(qū)公安分局獲得線索后,在租賃的小區(qū)房屋內將三人抓獲。
德城區(qū)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利用微信群為平臺組織賭博活動,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后,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法院最終判決高某、康某、張某犯開設賭場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
法官介紹說,2018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5件依法嚴懲網絡犯罪指導性案例,明確利用微信群設賭屬“開設賭場”。指導案例明確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邀請人員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攬賭客,通過競猜游戲網站的開獎結果,以押大小、單雙等方式進行賭博,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時間內持續(xù)組織網絡賭博活動的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第2款規(guī)定的“開設賭場”。
法官提醒,朋友之間互發(fā)小額的微信紅包,作為小禮物或供群成員搶奪來游戲娛樂,這種不帶營利性質的行為可視為正常的饋贈。但若將微信紅包作為賭博的一種手段,就可能涉嫌犯罪。微信群主組織、糾集眾多人員利用押注、猜號等方式進行賭博,就可能涉嫌開設賭場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參與賭博并且賭資較大的,可處以拘留或罰款。因此,日常生活中要提高法律意識和防范意識,謹慎保護個人信息,不要接受陌生人邀請進群。如果遇到微信紅包賭博或者已被拉進陌生的賭博微信群,請務必快速退出并及時報警,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