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范天樂)
眾所周知,開車上路一定要懸掛機動車牌照,否則就要受到嚴厲處罰。3月27日上午,德州高速交警在例行檢查時依法攔停一輛未掛牌的新車。經查,該車有車牌但偏偏不掛,自認為聰明的司機使用臨時號牌企圖蒙混過關,最終受到了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3月27日上午,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對一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進行檢查,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拿出了臨時號牌。民警查看時,發(fā)現(xiàn)該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已經過了一周。民警又問這是怎么回事,這時駕駛員卻支支吾吾起來。“有牌不掛,將按照不按規(guī)定懸掛號牌處理。”一聽民警開了口,眼前的駕駛員才講出了實話,“用臨牌,這樣在路上行駛電子眼抓拍不到,聽說現(xiàn)在高速上違章抓拍很厲害,不想自己的新車有違章。”
民警表示,車輛臨時號牌的期限為一周,最長期限不超過一個月。當超過期限,但車輛號牌還沒辦下來時,需要去車管所重新申請新的臨時號牌。號牌下來后,未按規(guī)定懸掛機動車號牌,將按照不按規(guī)定懸掛號牌處理。
最后,民警要求駕駛員當場懸掛機動車號牌,并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給予該車駕駛員記12分、罰款200的處罰。
公安交警溫馨提示:新車的臨時車牌有兩張,必須一起使用。其中一張粘貼在車內擋風玻璃的左下角或者右下角,以不阻擋駕駛人的視線為準,另一張粘貼在車后窗玻璃的左下角。如果車輛號牌下來后,繼續(xù)使用臨時號牌,將按照不按規(guī)定懸掛號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