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黃河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落實責任清單,我們將綠化苗木移植、遷移戶外廣告牌等4大項任務分解成7小項,責任落實到具體領導和工作人員,每日工作進度上報縣落實辦,調動大家工作落實的積極性。”3月28日,在寧津縣黃河大街改造提升工程現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盧國勇正在現場調度喬木移植工作。
盧國勇口中的“落實辦”全稱是“寧津縣推進‘擔當作為、狠抓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是該縣在省、市“擔當作為、狠抓落實”工作動員大會結束后,第一時間整合縣紀委、縣委宣傳部、縣委組織部、縣委辦公室以及“兩辦”督查室力量,抽調人員成立的專班,分綜合組、宣傳組、督導組、巡察組,并創新推行了以落實責任清單推動工作落實的制度。通過該制度,把零散的落實工作變成了一個系統的工作體系,把相關事項、單位都放到這個體系中運行,做到了落實有“抓手”,評比有“尺子”,提升了抓落實工作的規范性。
“寧津縣為‘擔當作為、狠抓落實’立規矩、建機制,樹立閉環化思維抓落實。對本年度需要完成的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建立清單,掛號跟蹤,銷號核查,充分發揮好清單的‘明細表’‘指揮棒’作用。”縣落實辦負責人楊書強說。僅黃河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落實責任清單,就制定有工作明細12大項、247個子項目,大到娛樂設施、廠房民房,小到水表、灌木,按涉及到的19個責任部門單位順序分條塊列出,存在問題、路段、數量、整改時限一目了然。落實辦工作人員對清單實行動態管控和調整,不斷完善精確項目地理位置、圖片以及進展等信息。
落實責任清單實行分級負責制。縣委、縣政府按照“3+X”的原則建立一級清單。“3”即市級以上部署的各項工作、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年度重點工作、各部門單位和鄉鎮(開發區、街道)自己確定的年度創新項目;“X”是指縣委、縣政府臨時安排的重點工作、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等問題,根據情況隨時增加。目前,全縣一級責任清單已有350多個責任事項。各部門單位、鄉鎮(開發區、街道)建立二級清單,把一級清單上與本單位相關的事項分解到科室、人員,做到任務明白、時限明確,并報縣落實辦備案。
落實責任清單制度實行“兩次催辦制”,對落實不力的干部通過發放催辦單、約談、問責等方式,確保各項工作按時落實。同時也為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誤錯誤建立緩沖帶,幫助他們汲取教訓、改進提高、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因清理整治河道違建工作進展慢,長官鎮政府3月11日收到了一份落實責任催辦單。“催辦單激發了我們埋頭苦干的信心和決心。”長官鎮水管站站長李勇說。該鎮立即成立專班,由李勇帶隊倒排工期,進村入戶做工作,6天時間拆除5000平方米違章建筑,最終提前9天完成了預定任務。
自落實辦成立以來,寧津縣已發出落實責任催辦單30余份、約談干部5人,讓抓落實成為破難題、攻難關、補短板、解民憂的關鍵。
張兆坤 馮濤 王曉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