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孫培昌)4月8日上午,我區依法拆除了減河西大堤(東方紅路與東風路之間)阻礙行洪的鐵皮房等建筑物,標志著全區44個河湖涉違問題全部整改完成。
汛期將至,山東省第3號總河長令和省政府《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名”到“有實”工作方案》要求,汛期前要做到現有“亂占、亂建、亂排”等各類問題全部“清零”。我區按照省要求和市政府關于“深化清違整治、構建無違河湖”專項行動會議精神,認真開展河湖清違清障工作。由區總河長總負責,區河長辦總協調,區直有關部門、鎮街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扎實按照河長制湖長制要求,細化分工,強化執法,加大巡河力度,確保河、湖、濕地全覆蓋,杜絕新增反彈問題;充分發揮“河長制+警長制+檢察院”作用,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犯罪行為,真正使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名”落實到“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