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斑馬線”被稱為行人的“安全線”“生命線”。從法律角度講,斑馬線禮讓行人,不僅是機動車駕駛者出于道德修養的一般性文明出行禮儀,而是白紙黑字入法、違者當需付出代價的行為要求。但是現實中,調查的部分機動車駕駛員對行人視而不見,在斑馬線上肆意搶時爭道,顯然是規則意識和底線意識缺乏的表現。可見,“規則”當是斑馬線這道風景線上的文明坐標。只有駕駛員將規則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使禮讓斑馬線成為一種習慣和自覺。
禮讓,即“先禮后讓”。 “禮”即“禮法”,原意指等級社會的典章制度,規定社會行為的規范、傳統習慣等。具體到道路交通中,“禮”簡單地說就是社會人要遵守交通法規,這也是對社會人遵守規則意識的具體要求。對個人來說,禮讓,是一個人道德水平的充分體現;對社會而言,禮讓是城市文明高度的集中彰顯。應該說,每個人都是社會人,都會是行人,也有可能成為機動車駕駛員。不管是怎樣的社會角色,都應該行使這個角色賦予你的義務,去遵守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
當前,我市正積極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只有越來越多的市民增強規則意識,增強禮讓責任,從自己做起,從點滴做起,才能更快地提高個人文明素質,并帶動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
□胥愛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