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檢察院一案例入選系全省唯一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胥愛珍通訊員王志偉)4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的“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提升知產保護品質”新聞發布會上,發布了14篇“2018年度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山東祁玉康等五人假冒注冊商標、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案入選,是全省唯一入選案例。
據了解,山東祁玉康等五人假冒注冊商標、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案,2017年12月16日由德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立案。 2018年6月11日,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以被告人祁玉康、王學印、張士平、祁由國四人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告人邢光志涉嫌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提起公訴。 9月7日,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祁玉康、王學印、張士平、祁由國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八個月不等,并處罰金5萬元至5000元不等;被告人邢光志犯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同時判決沒收扣押在案的工具、假酒等物品。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