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馬樂通訊員肖華榮)4月2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布了今年第三批終生禁駕名單,此次又有5名駕駛員“上榜”,全部為男性。至今,我市已公布3批終生禁駕名單,共15人。
此次公布的5人中,徐振印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其他4名為“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
2015年11月5日晚上10點50分左右,徐振印駕駛小型越野客車沿中山路由南向北行駛,到達夏津縣人民公園路口南處時,與前方韓某某駕駛的電動四輪車追尾相撞,致韓某某及電動四輪車乘車人劉某某、徐某某(重傷一級)受傷,車輛損壞。經檢驗徐振印每百毫升血液里的酒精含量高達293.1毫克,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018年3月26日,徐振印被夏津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2019年1月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徐振印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另外,交警提示,交通事故發生后,很多人心存僥幸認為一走了之可以不用承擔責任,殊不知這樣做已經構成了犯罪,將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