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李愛民)
嚴查酒駕醉駕,歷來是公安交警部門重點打擊和整治對象。5月18日,齊河小伙辛某某毅然“鋌而走險”,恰被齊河交警抓個正著。后經取證和調查,辛某某因兩次無證和酒后駕駛機動車,最終被送進了德州市拘留所。
當晚9時30分左右,齊河交警大隊城南中隊民警正在國道309潘店路段執勤,辛某某駕駛魯N牌照小轎車行駛至執勤點,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數值為74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隨后將其帶回中隊準備進行后續調查處理。最終,經過系統查詢,其曾于2017年11月20日,因無證和酒后駕駛被齊河交警大隊處理過一次,顯然該次屬于無證二次酒駕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齊河交警大隊依法給予辛某某行政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