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王德鵬 通訊員 劉偉)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和日本國海關關于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和日本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互認的安排》正式實施。這將推動中日雙邊貿易邁上新的臺階,也為德州外貿企業帶來新的商機。
根據《互認安排》規定,日本海關認可中國海關的高級認證企業為中國的AEO企業;中國海關認可日本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為日本的AEO企業。《互認安排》實施后,雙方海關在進口貨物通關時,相互給予對方AEO企業如下通關便利措施:在開展風險評估以減少查驗和監管時充分考慮對方AEO企業的資質;對需要查驗的貨物,在最大程度上進行快速處置;指定海關聯絡員負責溝通聯絡,以解決AEO企業通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在主要基礎設施從貿易中斷恢復后,最大程度上為AEO企業的貨物提供快速通關。
德州海關相關負責人提醒相關企業,我國AEO企業向日本出口貨物時,需要將AEO企業編碼通報給日本進口商,由日本進口商按照日本海關規定填寫申報,日本海關在確認我國AEO企業身份后,將會給予相關便利措施。
日本作為德州重要的貿易伙伴之一,與德州企業有著緊密的商貿往來。據德州海關統計,今年1至4月,德州市對日本進出口2.6億元,其中出口1.77億元、進口0.8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