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學校暑假臨近,學生離校期間溺水、交通等事故易發、多發,安全防范再次進入高風險期。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特發布2019年第4號預警,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家長,要針對溺水、交通事故等重點領域,落實責任、加強教育、排查隱患,確保暑假期間學生安全。
1.做好離校教育管理。放假前,學校要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有針對性地幫助學生了解掌握假期防溺水、警惕交通事故、躲避自然災害等安全常識。對低年齡段的學生和幼兒,要通過開家長會、告家長書等方式提醒和督促家長切實履行好監管義務,防止出現學校和家庭之間的“監管真空”。每一所學校和幼兒園都要細心做好與學生家長的對接工作,加強對校車及駕駛人的安全管理,指派隨車照管人員,確保學生往返學校交通安全,堅決杜絕把孩子遺忘在車上的事件再次發生。
2.落實家長監管責任。每位學生家長都要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實履行好孩子的看管監護責任。經常進行防溺水提醒,堅決制止孩子到危險水域下水游泳。教育引導孩子注意夏季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反復叮囑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等不安全車輛。對留守兒童,老師要做好家訪工作,把安全監管要求一一告知其監護人。
3.加強重點隱患排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應急、氣象、水利、交通等部門積極預防和應對自然災害,通過短信、微信、廣播、公告等符合當地特點且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時提醒學生和幼兒遠離危險。加強對河流、湖泊、坑塘等重點區域的隱患排查和治理,及時在危險路段及水域設置安全警示標牌,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充分調動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鄉村社區的積極性,加強日常巡查,及時發現險情,迅速應對處置。
記者|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