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李智群通訊員曹希增)7月11日,寧津縣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涉及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和故意傷害罪的10起刑事案件。這是自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實施后,寧津縣法院首次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涉及多名被告人的多起刑事案件。
此次開庭審理的案件均系被告人對案件事實及罪名無異議且認罪認罰的案件。按照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確定啟動速裁程序。庭審中,法官首先查明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況,詢問被告人是否收到起訴書副本,征求是否同意法庭適用速裁程序,確認被告人是否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法庭充分聽取被告人最后陳述意見。最后,法官依法對案件進行當庭宣判。
用時短、流程快,速裁程序特點顯著。整個庭審活動僅用了40多分鐘,節約了開庭審理時間,進一步推動了刑事案件的繁簡分流,有效整合了司法資源,提高了辦案效率,充分體現了速裁程序的效率優勢。 10起刑事案成功審結,這為該院進一步適用速裁程序積累了經驗。
據了解,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規定:除極特殊情形外,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并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均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案件,不受送達期限的限制,并應當當庭宣判,受理后,法院應當在受理后10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超過1年的,可以延長至15日。
在庭審現場,市縣兩級檢察院代表組成觀摩團,對此次刑事速裁案件進行觀摩評議。大家都對這次庭審給予了高度評價,并一致認為,這樣簡潔、快速的庭審,不僅提高了法檢兩院的工作效率,也使當事人得到及時公平的裁決,彰顯了司法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