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袁芳 通訊員 張峰)7月25日,平原縣張華鎮張華村貼出了“小微權力清單”,黨員群眾在公開欄前交流討論。“‘小微權力清單’對我們村干部依法履職提供了很好的規范,明白了工作中的條條框框和紅線底線。 ”張華村黨支部書記閆春明說。
今年年初,張華鎮多措并舉推進村級干部“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列出27條村干部“小微權力清單”,確保村級權利在“陽光”下運行,此舉進一步規范了村干部依法履職用權,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該鎮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在充分考慮行政村規模、基礎條件、傳統習慣等不同情況的基礎上,以主要事項清單和基本流程圖為基礎,有針對性地添加權力事項、細化操作流程、明確責任主體,確定了包括黨務、財務、事務三大方面,涵蓋27項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容易產生矛盾隱患的事項,制定出臺了張華鎮農村干部“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圖。
張華鎮堅持問題導向,秉持“機關干部內行、黨員干部懂行、農民群眾入行”的原則,通過業務培訓、循環廣播、發放明白紙、印制臺歷、刷繪標語、懸掛條幅等形式加大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宣傳力度,確保村干部學懂弄通做實。各村將責任分解到人,保障措施落實到位,采取試點先行的原則,嚴格按照農村干部“小微權力清單”規范操作,包村干部對此項工作進行指導、幫助、督促推進。
做好“小微權力清單”與黨員活動日、“三務三資”陽光報告會、農村綜合治理相結合文章,村級重大事項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法(村黨支部提議、“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決議結果、實施結果公開,村務監督委員會全程監督)進行決策,做到嚴格履職、強化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對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及時向鄉鎮黨委政府、村民代表會議等報告運行過程和結果,接受評議和監督。“我鎮落實村干部‘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改進和完善了農村社會治理體制和機制,有利于完善基層民主制度、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推進了農村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創新實踐。簡單易懂的權力清單,不僅使村干部手中的權力首次有了明確的邊界,也讓村民心里有了本明白賬。”黨委副書記邵玉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