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馬樂 本報通訊員 肖華榮
7月1日,我市公安系統“夏季攻勢”綜合整治行動拉開序幕,公安交警部門加大對醉酒駕駛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醉駕者一經查獲先刑拘。行動開始1個月,全市共刑拘157人。
刑拘人員多為中年男性
被刑拘的157人均為男性,年齡在35歲至55歲之間,多數為經商、務工人員。被查處的時間集中在晚上9點至12點,都是在外聚餐后,心存僥幸酒后駕車。他們多數為首次被查獲,也有多次被抓者。
家住德城區的溫姓男子,于7月20日晚被交警直屬一大隊民警查獲,血液內的酒精含量為每100毫升129毫克,并無法出示駕照,屬于醉酒無證駕駛。此前他已有過兩次酒駕記錄,駕照早已被吊銷。
據專家介紹,酒后駕車與沒喝酒駕車相比,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要高16倍。一旦發生事故,致人死亡率也較高。今年上半年,我市共發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55起,涉及酒駕醉駕的有8起。全市共現場查處酒駕醉駕3252起,雖與去年同期持平,但醉酒駕駛案件發生率呈上升趨勢。僅德城區今年1月至6月份就查處辦理醉駕案件135起,比去年全年還多16起。
近年來,我市公安交警部門持續加大對酒駕醉駕的整治力度,并開展危害宣傳,仍屢禁不止。“其根本原因是部分人安全意識淡薄,沒有充分認識到醉酒駕駛的社會危害性和嚴重后果,心存僥幸,屢屢觸碰法律底線。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李軍介紹。
醉駕案件辦理按下“快進鍵”
7月30日,齊河人李某飲酒后無證駕駛被交警當場查獲,血檢結果達到了每100毫升143.2毫克,屬于醉駕。交警經過核查發現,李某曾經在2017年12月20日因醉酒駕駛被依法處理。僅僅時隔兩年,他竟醉酒后無證駕駛。
讓李某沒有想到的是,與上次醉駕不同,他在血檢結果出來的當天,就被移送德州市看守所刑事拘留,等待審查起訴,中間只間隔了7天。
根據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確定為醉酒駕駛的,將被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經審查起訴后,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以6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整個過程需要公檢法3部門分工完成。
過去因公安部門警力有限、辦理醉駕案件執法標準不夠細化,再加上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實際辦案情況不同,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從查到拘一般長達3個月。今年6月,市公安局制定了《德州市公安機關規范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從接處警、受立案、現場處置等8個方面對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的辦理進行了規范,統一了執法流程和執法證據。同時明確一般醉駕案件自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7日內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提升了辦案效率。
8月2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辦理流程,提高調查取證與起訴、審判工作的有力銜接,實現有效打擊犯罪與認罪從寬處理的有機結合,提升了辦案質效,有力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醉駕害人害己,違法成本高
配合新舉措的實施,全市公安交警部門也加大了對酒駕醉駕等道路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結合轄區道路交通實際,在各主要路段及交通事故易發路段設點設卡,科學部署警力,發現一起、處罰一起、糾正一起,形成嚴查、嚴懲、嚴處的高壓態勢。7月份,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共查獲酒后駕駛769起、醉酒駕駛157起。不少酒司機表示,如今醉駕的“刑拘速度”讓他們多了一份對法律的敬畏。
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酒后駕駛特別是醉酒駕駛,將承擔巨大的違法成本。首先刑拘是一種刑事處罰,執行后將留下犯罪記錄且永久保存。其次,危險駕駛罪屬于故意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后,警察、法官等公職人員,將被開除公職;普通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用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由于無法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其子女將會在考公務員、上軍警校、入黨等方面受到限制。此外本人的執業資格也會受影響,辦移民簽證將受阻等。
李軍介紹,今后全市仍會繼續加強對酒駕醉駕的查處力度,希望廣大市民“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無論何時,圖一時之快,漠視法律,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兒戲,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