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鄧靜 通訊員 殷芳)日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全國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復核工作的通知,對歷年來獲得命名的國家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和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進行復核。
本次復核對象為2004年以來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七個批次的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總計17個;以及省司法廳、省民政廳命名的七個批次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共計80個。在市級初核、省級復核的基礎上,9月30日前,我省將集中梳理,匯總形成建議保留、撤銷、注銷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名單,及擬保留、撤銷、注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名單,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最終分別由司法部、民政部,省司法廳、省民政廳統一發文公布,并重新授牌。
通知明確,各縣市區司法局、民政局要嚴格對照標準,扎實做好復核工作,堅決杜絕“帶病過關”。復核環節發現“帶病過關”情況,將取消該村(社區)所在縣(市、區)下一批次全國、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推薦參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