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石秀秀)日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告,對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要件進行了調整。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信息共享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快推動公積金信息系統和公共數據的共享建設,我市住房公積金業務信息共享工作進展迅速,已基本完成了和公安、民政、房產、不動產登記等部門的數據互聯互通,為職工辦理業務減少要件創造了條件。戶籍在德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提取人不再提供戶口簿原件;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德州市行政區域內登記結婚的提取人不再提供結婚證;提取人購房提取的房產涉及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德州運河經濟開發區的,不再提供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書及證明。
另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稅務部門發票查詢系統的聯網也正在積極推進中,住房公積金業務信息共享工作將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