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
身著制式執勤警服、反光背心,佩帶對講機,站在路口指揮、攔停車輛,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交警在執勤,殊不知是“假李逵”正在招搖撞騙、興風作浪。近日,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假冒交警實施招搖撞騙的案件。
2019年1月5日至1月18日,為了謀取錢財償還信用卡,并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被告人王某網購了執勤警服、對講機等設備,先后十余次身穿制式執勤警服、反光背心,佩帶對講機、照相機等設備,在德州經開區商貿城北門、中建華府南門、德州汽摩學院、天衢路與晶華大道路口等地點,假冒交警以對違停車輛進行拍照,對道路上的車輛進行指揮、攔停、拍照等方式進行檢查。
2019年1月28日,王某被民警抓獲歸案。辦案檢察官認為,王某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多次冒充人民警察身份實施招搖撞騙行為,雖未獲得物質性利益,但是損害了國家機關形象、威信和社會正常管理秩序,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且王某符合多次實施犯罪、冒充軍警招搖撞騙,應該從重處罰。
近日,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對此,檢察官提醒,交警執法執勤一般不得少于兩人,并采用開具處罰單據錄入系統的方式處罰,或向車主手機發送違章短信,告知車主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另外,罰單上不會有具體數額的繳納罰款二維碼,對于缺少編號、沒有交通管理部門專用章的偽造罰單,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雙眼,分清“真假李逵”,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