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各界介紹《德州市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稐l例》為我市第5部實體性地方性法規,共八章六十五條,主要包括明確養老服務發展方向、推進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提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品質、強化養老機構服務能力、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推進醫養有機結合及著力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等7方面內容。
據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劉慧晶介紹,在立法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問題導向,通過座談會、問卷調查、實地調研、訪談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人大代表、養老機構、基層社區、志愿者組織以及不同年齡階段和健康狀況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意見建議。同時,為提高審議質量,常委會對《條例》實行了三審制?!斑@是我市首次實行三審制。從‘二審’到‘三審’,表面看是數字的增加,但背后凝聚著更深層次的調研、更充分的審議和對條文更嚴謹細致的修改、完善。”劉慧晶說,歷經1年多時間,9月8日,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該條例,9月27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予以批準,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結合德州實際,對全市養老服務工作作了頂層設計。明確養老服務原則,清晰界定了各方面的養老責任和互補機制,為發展養老服務提供了基本遵循。構建養老服務體系,即“以高齡、失能老年人照護為重點,推進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理清了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思路。
在推進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方面,《條例》對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設定了3個標準。即國土空間規劃應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新建城鎮住宅區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已建成城鎮住宅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養老服務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的,按照每百戶不低于15平方米的標準進行配置。為確保規定配置標準落實到位,針對新建城鎮住宅區存在的不按規定配建和交付的難題,《條例》明確提出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
記者了解到,將農村養老單獨成篇是此次立法的一大特色。“相較于城市而言,農村面臨的老齡化形勢更為嚴峻。為統籌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提升農村養老服務能力,《條例》將‘農村養老服務’作為一節單獨進行規范,明確市縣兩級政府主導作用,全面推進以區域性養老機構為中心、以互助養老服務設施為網點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劉慧晶表示,《條例》針對農村老年人不同養老服務需求,設定了不同的養老服務供給方式,不斷擴大農村養老服務供給。
圍繞解決養老服務專業技能不足、年齡結構偏大、供需結構不平衡等問題,《條例》也作出相應規定。此外,還借鑒外地先進經驗,提出“建立健全養老志愿服務時間儲蓄制度”的明確要求。“志愿者或其直系親屬進入老齡后,可根據其養老志愿服務時間優先優惠享受到養老服務。這一舉措能夠更好地鼓勵志愿者(尤其是年輕人)參與養老服務。”劉慧晶說。
發布會上,市民政局局長李淑華也承諾,將全面梳理并牽頭制定《條例》配套政策,完善政策體系,為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條例》提供政策支持。同時,繼續推動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城鎮、鄉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面,提升養老管理和護理人員服務水平。此外,還將持續提升老年人社會福利水平,完善全市老年人社會福利制度,推動老年人社會福利由補缺型向普惠型轉變。
記者 王志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