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記者從德州市政府門戶網站獲悉,市水利局對市政府2015年1月印發的《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州市河道管理辦法的通知》進行了修訂,并于12月7日至12月16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新辦法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日。
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全市防洪和調水安全,保護河道生態環境,發揮河道綜合效益,市水利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山東省水資源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該辦法。
據了解,相關意見建議可發送郵件至郵箱,dzshuili3188@126.com 反饋。
記者、編輯|劉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