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李光明)近日,在禹城市某小區南門步行街,商販李某將電動三輪車停在路邊且響著高音喇叭,獨自去吃早餐。在該路段巡查的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劉某發現情況后,準備按照《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對李某電動車上的高音喇叭進行暫扣。此時,李某從早餐店跑出來阻攔,并對劉某拳打腳踢,導致劉某倒地不起。
接到報警后,民警趕到現場處置,李某因阻礙綜合執法人員正常執法,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7日。
在拘留李某前,民警了解到,李某以賣豆腐為生,當日凌晨制作的豆腐尚未賣完。辦案民警念其生活不易,自費將剩余的幾十斤豆腐全部買下。事后,李某家人專程到綜合執法局道歉,并對民警溫情執法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