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河道生態環境保護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劉臻)12月9日,記者從德州市政府門戶網站獲悉,市水利局對市政府2015年1月印發的《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州市河道管理辦法的通知》進行修訂,并于12月7日至16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新辦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日。
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全市防洪和調水安全,保護河道生態環境,發揮河道綜合效益,市水利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山東省水資源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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