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政府報告中提到,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人民法院作為司法機關,是完善基層社會的重要力量,應該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1月10日,市人大代表、平原縣人民法院院長厚德順說。
厚德順表示,在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方面,平原法院將進一步落實司法體制改革的具體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狠抓審判監督管理,構建權責明晰、監管有力、運轉有序的司法權運行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審判權運行、院庭長監督管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繁簡分流,快慢分道”新型辦案模式的長效機制,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圍繞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著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大力推進‘訴源治理’,更加主動的把法院調解工作融入黨委領導的社會治理大格局中,推動矛盾化解從終端裁決向源頭防控延伸,讓更多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全面推進‘兩個一站式’建設,完善‘分調裁審’改革,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機制,切實發揮平原縣審前和解中心作用,把顯著的制度優勢轉化為強大的治理效能,切實扛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司法擔當。”厚德順說。
記者|李智群 通訊員|劉英君 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