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2日晚發布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方案提到,基于目前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認識,疾病的潛伏期最長約為14天,病例存在人傳人情況,參照SARS和MERS的防控經驗判斷,潛伏期可能無傳染性。
根據當前疫情形勢和研究進展,國家衛健委組織制定了這一方案,提出加強組織領導、病例發現與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等9項防控措施。方案還包括四個附件文件,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監測方案、流行病學調查方案、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以及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方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評估結果,及時更新。
其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提出,與病例發病后有如下接觸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護者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
與病例共同居住、學習、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如與病例近距離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與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診療、護理、探視病例的醫護人員、家屬或其他與病例有類似近距離接觸的人員,如直接治療及護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閉環境中探視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護人員;與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離接觸人員,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護理過病人的人員;該病人的同行人員(家人、同事、朋友等);經調查評估后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務人員;現場調查人員調查后經評估認為符合其他與密切接觸者接觸的人員。
而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陽性的野生動物、物品和環境,且暴露時未采取有效防護的加工、售賣、搬運、配送或管理等人員。
方案提出,對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或可疑暴露者進行醫學觀察。采取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無法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可安排集中隔離觀察。醫學觀察期限為自最后一次與病例發生無有效防護的接觸或可疑暴露后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