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志寧通訊員孫茜茜)2月1日,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德州市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德州監管分局聯合印發通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服務和安全穩定工作。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心)、人民銀行要加強與發改、工信、商務等部門的對接溝通,及時向金融機構提供當地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的相關企業名單和金融服務需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的信貸支持,對直接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重點醫院、藥品和醫療設備生產及流通等企業的融資需求,安排特定信貸額度,簡化信貸審批流程,適當給予利率優惠。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企業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延遲復工的企業,要做好金融支持服務,在疫情解除前不對營業收入下滑企業調降信用評級和采取強制風控手段,要做到不抽貸、壓貸、斷貸且最大限度支持企業運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合理采取延期還貸、展期續貸、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在暫時無法還貸時,可以給予一定寬限期或適當延長還貸期限,不增加逾期貸款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