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石秀秀通訊員湯麗娟)2月12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為緩解疫情期間企業經營壓力,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市發改委積極落實國家、省關于疫情防控期間的支持性電價政策,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不再受“基本電費計收方式選定后3個月內保持不變”“暫停用電不得小于15天”“提前5個工作日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謴陀秒姟钡葪l件限制。對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由電網企業適當追溯減免時間。
疫情期間復工復產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基本電費的,實際最大需量超過合同確定值105%以上部分按實計收電費,暫停執行“超過105%部分的基本電費加一倍收取”的電價政策。此外,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免收高可靠性電費。